平原示范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平原示范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 项目地址: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境内
- 概况: 平原示范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2025-13 2、平原示范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详情
平原示范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2025-13
2、采购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3、
采购
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采购
公告发布日期:
202
5
年
04
月
22
日
5、评审日期:202
5
年
05
月
08
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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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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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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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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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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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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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磋商采购
-2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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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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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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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
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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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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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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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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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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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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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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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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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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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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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示范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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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附件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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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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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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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附件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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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凤丽(技术类:咨询),丁宁(经济类),马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10500.00
元,由
中标
供应商在领取
中标
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五、
中标
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项目
中标
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中标
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
结果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
中标
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
中标
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
人和
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接受疑函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本项目监督部门: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电话:
0373-755311
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乡市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文杰
联系方式:
1513672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
A506号
联系人:
娄喆
联系
方式
:
1563734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娄喆
联系方式
:
15637347776
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05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