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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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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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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一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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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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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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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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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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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内容:
包5:太阳能电池/OLED器件瞬态特性测量系统1套、OLED/LED多角度光谱测量系统1套、接近式光刻机1套、精密纳米材料沉积系统1套、椭偏仪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交货期:
包5: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汉月街26号;
(4)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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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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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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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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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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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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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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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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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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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采(2)2025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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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巨纳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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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宝山路778号501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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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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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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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总得分:89.6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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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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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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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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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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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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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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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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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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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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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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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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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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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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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晓冉 杨新玲 石菡 陈昌俊 葛庆平 周子明(采购人代表) 唐兆兵(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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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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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的60%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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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43,81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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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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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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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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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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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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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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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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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西、崇德街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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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江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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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6534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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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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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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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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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海鹏 卫赵雪 董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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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55377358 5537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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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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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卫赵雪 董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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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55377358 5537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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