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高新区2025年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一期)项目结果公示

新乡市发布时间:2025-12-26来源: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高新区2025年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一期项目
  • 项目地址: 新乡高新区
  • 规模: 牧野大道(科隆大道-南环路)对现状沥青面层铣刨加铺23020㎡,局部坑槽挖补3000㎡,裂缝处理1300m,施划道路标线600㎡;午阳路(振中街-工程处门口)对现状沥青面层铣刨后加铺2550㎡,局部坑槽挖补970㎡,施划道路标线150㎡;对六处路面脱空部位进行灌浆125m
  • 范围: 2.1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高新区2025年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一期)项目 2.2项目编号:高新政采招标-2025-13 2.3项目建设规模:牧野大道(科隆大道-南环路)对现状沥青面层铣刨加铺23020㎡,局部坑槽挖补3000㎡,裂缝处理1300m,施划道路标线600㎡;午阳路(振中街-工程处门口)对现状沥青面层铣刨后加铺2550㎡,局部坑槽挖补970㎡,施划道路标线150㎡;对六处路面脱空部位进行灌浆125m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2.7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工期:30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详情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高新区 2025年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一期)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的委托,就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高新区 2025年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高新区 2025年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一期)项目

二、项目编号: 高新政采招标 -2025-13

三、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 11 26

五、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 2025 12 17 9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新乡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六 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李鹏(技术类 -市政工程)、于波(技术类-市政工程)、沈丽华(经济类-工程造价)、牛爽(技术类-市政工程)、王艳(招标人代表)

六、定标信息:

定标时间: 2025年12月24日16时00分

定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区

定标委员会成员:李坤(组长)、刘远亮、秦瑞、宋志琴、王瑞雪

定标方法: “票决法”。

七、核查信息:

1)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财务状况;

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5)企业信用信誉查询等。

核查结果: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河南尊融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石婆固乡开明路西段 88号205房间

法定代表人:曹素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82MA481YP330

中标金额: 2384187.04元

工期: 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王明垒

证书编号:豫 241202151173

联系人:周苗娟

联系电话: 0373-5849888

、招标代理服务费: 19600.00 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受理 异议 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

地址:新乡高新区开元路

联系人:李坤

联系方式: 15937357070

代理机构: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东明大道碧桂园时代城 11-2904

联系人:张校海

电话: 16637362322

十二、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地址:新乡高新区火炬园

电话: 0373-3539980

十三、异议和投诉渠道和方式:

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法定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非法定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授权代表应为本单位人员(授权代表应携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的,依法向本项目监督单位提出。

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2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