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经三路段)

新乡市发布时间:2024-11-20来源: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经三路段
  • 项目地址: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境内
  • 规模: 本工程主要包含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电力及照明工程(不含绿化、交通工程),起止桩号为K0+027.139-K0+425.83,全长约398.691米,其中雨水工程范围为K0+027.139-Y14雨水口;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经三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电力及照明工程(不含绿化、交通工程),起止桩号为K0+000-K0+506.187,全长约506.187米
  • 范围: 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经三路段) (二)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2024-26 (三)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含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电力及照明工程(不含绿化、交通工程),起止桩号为K0+027.139-K0+425.83,全长约398.691米,其中雨水工程范围为K0+027.139-Y14雨水口;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经三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电力及照明工程(不含绿化、交通工程),起止桩号为K0+000-K0+506.187,全长约506.187米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经三路段)相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包含以下单项工程:(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经三路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7

项目详情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经三路段)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经三路段) (项目名称) 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 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经三路段)

(二)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 -2024-26

(三)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含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电力及照明工程(不含绿化、交通工程),起止桩号为 K0+027.139-K0+425.83,全长约398.691米,其中雨水工程范围为K0+027.139-Y14雨水口;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经三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电力及照明工程(不含绿化、交通工程),起止桩号为K0+000-K0+506.187,全长约506.187米。

(四)招标范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经三路段)相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包含以下单项工程:( 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赤水河街段);(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内部道路建设项目(经三路段)。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六)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境内。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八)工期要求:各单项工程工期均为 360日历天。

(九)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人员要求: 拟派 项目经理 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的凭证;

(三)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 21 年度、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四) 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 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网站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4 11 21 0 8:30至 2024 11 27 18:00(北京时间) ,登录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xinxiang.gov.cn/)”,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二) 尚未办理企业 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xinxiang.gov.cn/),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https://ggzy.xinxiang.gov.cn/zytz/20210419/86b190b9-4ac4-4452-b6c6-f65709987b06.html),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三)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 “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12 12 08 30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三)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 .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xia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四)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 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 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六)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网址: https://ggzy.xinxi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xiang/login.html)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 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xinxiang.gov.cn/xxhy/memberLogi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建人:

名称: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综合 1号楼

联系人:姚俊涛

联系方式: 18568509056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平原)

址: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联系人: 邢露露

话: 186255985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 A506号

联系人: 娄喆

话: 15637347776

监督单位: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院内西楼

话: 0373-7532811

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