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永新中学(孝感高中初中部)校园维修建设项目(EPC)(HBXG-202603FJ-007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孝感市永新中学孝感高中初中部校园维修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孝感市孝南区书院街道永新路7号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技实验楼维修建筑面积3357平方米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技实验楼维修建筑面积3357平方米、图书楼维修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综合楼维修建筑面积1477平方米、门房维修建筑面积80平方米,对原建筑进行外立面修补和翻新;三栋学生宿舍楼,维修建筑面积4637平方米;维修风雨操场,拆除浴室面积860平方米,维修钢构风雨操场面积685.56平方米;西侧停车场,拆除原空置房屋面积约655.29平方米,地面破除面积720平方米;修补原墙面,粉刷面积约650平方米;道路维修及给排水、电气等配套工程。其他
- 范围: 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服务、图纸设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涉及范围)、工程施工、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06合同估算价:1484.11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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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永新中学(孝感高中初中部)校园维修建设项目(EPC)(HBXG-202603FJ-00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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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G-202603FJ-0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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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永新中学(孝感高中初中部)校园维修建设项目(EPC)已由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孝发改审批〔202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孝感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和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出资比例为相关政策资金:81.32%,项目单位自筹 18.68%;招标人为湖北省孝感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孝感市孝南区书院街道永新路7号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技实验楼维修建筑面积3357平方米、图书楼维修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综合楼维修建筑面积1477平方米、门房维修建筑面积80平方米,对原建筑进行外立面修补和翻新;三栋学生宿舍楼,维修建筑面积4637平方米;维修风雨操场,拆除浴室面积860平方米,维修钢构风雨操场面积685.56平方米;西侧停车场,拆除原空置房屋面积约655.29平方米,地面破除面积720平方米;修补原墙面,粉刷面积约650平方米;道路维修及给排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服务、图纸设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涉及范围)、工程施工、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06 合同估算价:1484.11万元 |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484.1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404.23万元,勘察费3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0.11万元,预备费46.77万元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3.1.2、资质条件: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 1 个单项投资额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即可。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如新成立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3.1.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可兼任);拟派的以上项目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拟投入的其他人员详见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6、信誉要求:详见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5%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3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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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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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行政监督部门:孝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2-2327807 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聂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