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项目(HBSY-2026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十堰市发布时间:2026-01-06来源: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建设规模:建设泗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完成后三期处理规模达到8万m³/d
  • 规模: 建设泗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完成后三期处理规模达到8万m³/d(土建8万m³/d一次建成;设备近期2027年安装5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硝化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污泥缓冲池、污泥浓缩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房、加药间、管理用房、进水仪表间等建筑构筑物及厂区场坪、厂区道路等配套设施。其他
  • 范围: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审定修改、批复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汇报,指导项目整体效果及功能的实现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等。标段划分:1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06。其中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8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项目(HBSY-2026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1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5]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 建设规模:建设泗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完成后三期处理规模达到8万m³/d(土建8万m³/d一次建成;设备近期2027年安装5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硝化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污泥缓冲池、污泥浓缩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房、加药间、管理用房、进水仪表间等建筑构筑物及厂区场坪、厂区道路等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审定修改、批复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汇报,指导项目整体效果及功能的实现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06。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近 3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 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设投资规模在2.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等)业绩;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8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3.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国瑞中心
地址:
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1108号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江珊
联系人:
刘冉、李静静、钟慧、刘琴
电话:
13636249250
电话:
0719-868084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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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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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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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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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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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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