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突发水污染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三级防控”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5-09-01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谈判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突发水污染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三级防控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52889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1-2025-00899

三、项目名称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突发水污染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三级防控”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供应商地址: 武汉市八一路338号

中标(成交)金额: 87.5 (万元)

综合评分法: 84.76(分)

服务类

名称: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突发水污染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三级防控”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遵循“以空间换时间”理念,指导协助园区构建并完善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完成“一园一策一图”相关报告编制任务

服务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2027年12月

服务标准: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五、评审小组成员

于胜辉,刘波,段凤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5-08-25

2、评审地点: 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 1.3100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90万元。 2、开标以后和质疑有效期内,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给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15-6668815 。质疑函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嘉鱼县财政局提起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诗经大道嘉鱼县委党校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 1776279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建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嘉鱼县体育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 1893469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文哲

电   话: 18934696677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