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2025年双季稻生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荆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3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监利市2025年双季稻生产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0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02320260100048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8-2026-00075

3、项目名称: 监利市2025年双季稻生产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97.6 (万元)

6、最高限价: 297.6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晚稻配方肥,使用面积2.48万亩,采购量992吨(或以上)。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各供应商以单价进行报价,最高单价3000元/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单价3000元/吨作废标处理)。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行政主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若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工业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若是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同时提供所代理产品厂家工业生产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监利市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承诺+信用制的资格审核办法,供应商提供《监利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可以替代以下资格审核材料:①符合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6年03月14日 2026年03月20日 ,每天 00:00 12:00 12:00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6年03月14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进入“监利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tp.jzcz.me:9999/jianli/index_jianli)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具体请联系监利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0716- 3325273,联系人:谭伟。 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对于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款金额 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 4、采购文件均应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异常低价问题审查的相关要求: (一)在“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增加:异常低价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50%,最高不得超过65%);(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50%,最高不得超过65%);(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45%,最高不得超过6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6.报价合理性说明”的内容调整为:6.1审查情形: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异常低价审查内容”的规定。 6.2资料要求: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6.3审查要求: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4评审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6.5记录及归档: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5、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各供应商以单价进行报价,最高单价不超过3000元/吨。 6、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7、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监利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监利市容城镇沿江路32号

联系方式: 13317221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昌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10号楼)10栋1单元17层11、12号

联系方式: 18872970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党盛铭

电   话: 1331722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