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枣阳市发布时间:2026-03-04来源: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枣阳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枣阳市平林镇中心街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7983.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合计6628.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合计24657.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6.18平方米
  • 规模: 用地面积17983.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合计6628.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合计24657.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6.18平方米。其中:1#冷链物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5139.68平方米,2#冷链物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5139.68平方米,3#冷链物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5139.68平方米,分拣中心建筑面积5389.68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746.76平方米,泵房、消防水池地上建筑面积101.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6.1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86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15个,非充电桩停车位7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0个。其他
  • 范围: 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室外配套给排水、电气、消防、场地硬化、绿化、大门、充电桩等工程,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30合同估算价:84221100.00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5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603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财贸〔20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平林镇中心街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7983.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合计6628.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合计24657.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6.18平方米。其中:1#冷链物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5139.68平方米,2#冷链物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5139.68平方米,3#冷链物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5139.68平方米,分拣中心建筑面积5389.68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746.76平方米,泵房、消防水池地上建筑面积101.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6.1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86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15个,非充电桩停车位7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0个。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室外配套给排水、电气、消防、场地硬化、绿化、大门、充电桩等工程,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30 合同估算价:842211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资料予以证明,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1.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3.1.6 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章。(2)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3)上述人员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7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采取下列方式: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 3 月5 日至 2026 年 3 月 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 ”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ngyang.gov.cn/wzs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平林镇平宋路215号
联系人:赵雪平
电话:18707276791
电子邮件:331913046@qq.com
(2)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汉津路民发世界城汇景园10幢2单元103室
联系人:徐刘菁菁
电话:18271269606
电子邮件:603550353@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 75 号
联系人:/
电话:0710-6222635
电子邮件:
2026年03月04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