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和电梯安装工程项目

怀化市发布时间:2025-08-14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和电梯安装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和电梯安装工程项目;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6561.8平方米,其中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3990平方米,附属用房279.3平方米,地下车库2292.5平方米; 2.4采购预算:253.488709万元 2.5☑交货期:5个月; □工期:; 2.6招标货物□交货地点:; ☑建设地点:高村镇龙池村308省道旁; 2.7标包划分:□标段:; ☑包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包1(电梯):招标金额600000元;包2(空调):招标金额1934887.09元;投标人只能针对本次招标的其中一个包项目进行投标,重复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参与二个包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重复投标(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2.8招标代理编号:擎峰招字(2025)005号

项目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湖南擎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受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的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和电梯安装工程项目包2(空调) 项目(招标编号: HNHH-202507GY-005301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 2025年08月04日 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媒介)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和投诉(或异议和投诉已处理完成)。现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和电梯安装工程项目 中标单位: 湖南尊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848584.00 元 其他:
招标代理:
湖南擎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本业大道华桥集团B栋2区1638室
联 系 人:
戴东山
联系电话:
18797566777
传    真:
0745-222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