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湘潭市发布时间:2024-09-12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
  • 范围: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含医疗区与非医疗区清洁卫生)、污物处理、治安秩序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绿化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维修等服务

项目详情

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 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湘乡市人民医院棋梓分院) 的委托, 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 采购,本项目已于 202 4 9 10 评审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 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政府采购编号 :潭乡财采计 [2024]0072

4 、采购代理编号: JXDCZ 2024)0803

5 、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

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标的

预算 总额

最高

限价 总额

整包

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

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管理范围: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含医疗区与非医疗区清洁卫生)、污物处理、治安秩序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绿化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维修等服务

2年

1101286.28元/年,两年合计:2202572.56元

1101286.28元/年,两年合计:2202572.56元

6、 招标信息发布日期: 202 4 08 20

7、开标、定标日期: 202 4 09 10

8、 中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开标室

二、中标 成交信息

中标项目

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

中标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湖南宇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009 11 203

中标金额

一年投标报价

1096570.00

两年投标总报价

2193140.00

三、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1、服务名称: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 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含医疗区与非医疗区清洁卫生) 污物处理、 治安秩序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绿化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维修等 服务

3、服务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做好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含医疗区与非医疗区清洁卫生) 污物处理、 治安秩序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绿化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维修等 服务

4、 服务时间:两年

5、 服务标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标准做好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含医疗区与非医疗区清洁卫生) 污物处理、 治安秩序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绿化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维修等 服务。

、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及综合得分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信息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企业类型

投标报价(元)

评标价(元)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排序

是否中标候选人

1

湖南宇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审核

通过

审核

通过

微型

2193140.00

1973826.00

94.35

1

2

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审核

通过

审核

通过

中型

2199418.00

2199418.00

92.44

2

3

湘乡市城乡房屋租赁服 务有限公司

审核

通过

审核

通过

小型

2157264.00

1941537.60

71.40

3

4

湖南同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审核

通过

审核

通过

微型

2194044.00

1974639.60

62.85

4

5

韶山美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审核

通过

审核

通过

小型

2182505.52

1964254.97

60.83

5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备注

组长

杨智勇

随机抽取

成员

龚华治

随机抽取

成员

朱文毅

随机抽取

成员

周嘉琳

随机抽取

采购人代表

陈钢

自行选定

、中标公告期限: 1 个工作日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费金额: ¥ 245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湘乡市棋梓镇中心卫生院(湘乡市人民医院棋梓分院)

2)地  址:湘乡市棋梓镇新城村

3)联系人:陈钢

4)电话:15173211846(经本人确认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09、310室

3)联系人:廖丽娟   李子贤   袁倩玉

4)电  话:0731-55555100

、本公告自发布之起 7 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