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宁县江口桥至黄皮坳公路改建工程J1标段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境内
- 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新宁县江口桥村曹家园,与S341(崀山大道,桩号K56+920)相接,终点位于新宁县黄皮坳与城步县双桥村交界处与城步县S341(原X078)平面顺接 ; S341新宁县江口桥至黄皮坳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新宁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新宁县江口桥村曹家园,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路线全长54.184km(含长链930.004m),桥梁总长825.2m,共12座,隧道全长1160m,共1座,全线共设涵洞266道,平面交叉120处,立体交叉3处
- 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起点位于新宁县江口桥村曹家园,与S341(崀山大道,桩号K56+920)相接,终点位于新宁县黄皮坳与城步县双桥村交界处与城步县S341(原X078)平面顺接。路线全长54.184公里(长链长930.004米)。其中起点至石门路线长23.615公里,石门至终点段路线长30.569公里。沿线主要控制点有:江口桥村、跃子岭、飞仙桥、水庙镇、石门、麻林乡、黄皮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其中:K0+000-K23+614.870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行车道宽2×3.5米;K23+614.870-K53+253.813段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采用3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2×3.5米,隧道净宽10.0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50。现对该项目(K0+000-K23+614.870-K53+253.813)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30
项目详情
S341新宁县江口桥至黄皮坳公路改建工程
~
J1
标段
施工
监理
招标公告
1
.
招
标
条
件
本招
标
项
目
S341新宁县江口桥至黄皮坳公路改建工程已由
邵市发改基础【
2021】22号文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邵阳市交通运输局以邵市交计统【
2021】5号文
批准,项目
业主为新宁县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
来
自
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
,
出
资
比
例为国省补助资金
47
%
、
地方自筹
53
%
,
招
标
人
为
新宁县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
招
标
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起点位于新宁县江口桥村曹家园,与S341(崀山大道,桩号K56+920)相接,终点位于新宁县黄皮坳与城步县双桥村交界处与城步县S341(原X078)平面顺接。路线全长54.184公里(长链长930.004米)。其中起点至石门路线长23.615公里,石门至终点段路线长30.569公里。沿线主要控制点有:江口桥村、跃子岭、飞仙桥、水庙镇、石门、麻林乡、黄皮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其中:K0+000-K23+614.870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行车道宽2×3.5米;K23+614.870-K53+253.813段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采用3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2×3.5米,隧道净宽10.0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50。现对该项目(K0+000-K23+614.870-K53+253.813)的(路基、路面、桥 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
标段
|
桩号
|
长度(
km)
|
招标范围
|
|
1
|
K0+000-K23+614.870-K53+253.813
|
54.184
|
本项目位于新宁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新宁县江口桥村曹家园,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路线全长
54.184km(含长链 930.004m),桥梁总长 825.2m,共 12 座,隧道全长 1160m,共 1 座,全线共设涵洞 266 道,平面交叉120 处,立体交叉 3 处。
|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
1830日历天
(自开工之日起),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
理
30日历天
,施工阶段监理
1 0 8 0 日历天
,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720
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近
5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5 年,以项目交(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在同一合同段内同时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32万元或里程不少于43.35公里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大中修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以及 1 个不少于 928m 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在不同合同段内分别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32万元或里程不少于43.35公里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大中修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和1 个不少于 928m 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
:
//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
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
.4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害
关
系
且
可
能
影
响
招标
公
正
性
的单
位
,
不得
参
加
投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控
股
、
管
理
关系
的
不同
单
位
,
不
得
参加
同
一
标
段投
标
,
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
(最
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
)评为
C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
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
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
请于
202
4
年
1
月
9
日
0
0
:
0
0
时至
2
0
2
4
年
1
月
15
日
24: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具体时间,请详见外网公告),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
书
登
录
邵阳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中
心
网
(
以
下简称
:
“电
子
交
易
平台
”
,
网
址
:
https://ggzy.shao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4.
2
投标人
应
及时关
注
网上相
关
招标信
息
,
如
有遗漏
招
标人概
不
负责,
所
造成
的
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
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
标
人
将
于下
列
时
间
和
地
点组
织
进
行
工
程
现场
踏
勘
并
召开
投
标
预
备会
。
踏
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不召开
,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202
4
年
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
具体时间,请详见外网公告),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递 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
1
)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
2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
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
.
(3)
本项目同时接受电子保函方式,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的,须遵照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的通知》相关规定
.
关于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s://ggzy.shaoyang.gov.cn/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https://jtj.shaoyang.gov.cn/syjtj/rindex.shtml
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宁县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宁县解放路
联系人:宁女士
电
话:
13973922264
招标代理:
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宁县金石镇金园路中基燃气公司旁
2楼
联
系
人:姚继开(项目负责人)
电
话:
13317390290
监督部门:邵阳市
交通运输局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西湖路
562号
电话:
0739-5391220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
5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5 年,以项目交(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在同一合同段内同时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32万元或里程不少于43.35公里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大中修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以及 1 个不少于 928m 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在不同合同段内分别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32万元或里程不少于43.35公里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大中修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和1 个不少于 928m 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
(
最近第二年和最近
第一年
)
评
为
C
级信
用
等级的
投
标人投
标
。
(
按
照湖
南
省交通运
输
厅发布
的
湘交基
建
规
〔
2020
〕
10
号文件执行
)
3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
//
www.
g
sxt.
go
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www.cre
ditchin
a.
go
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投标。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房
城乡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
师资格证书
,
且
应为注
册
在本
单位在职人员。
2.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3.
具有从事路桥专业工作
10年及以上经验,其中从事路桥施工监理工作8年及以上,任职类似的职务3年及以上;
4.
总监理工程师
近
5 年内(投标截止日
前
5
年,以项目交(
竣)工
验收之日为准
) ,在同一合同段内同时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32万元或里程不少于43.35公里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大中修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以及 1 个不少于 928m 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在不同合同段内分别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32万元或里程不少于43.35公里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大中修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和1 个不少于 928m 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
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湘交基建规
[
2019
]
17
号
)
相关规定,本项
目总监理
工
程师岗
要
求为
:
无
在岗项目
。
|
|
/
|
|
|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
相
等时
,
评
标委员
会
依次按
照
以下优
先
顺
序
推荐中标
候
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1
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
先;
(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
)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
||
|
辨
|
||
|
a.投标函
按
招标文
件
规定填
报
了项目
名
称
、
标段号
、
补遗书编号
|
||
|
(如有
)
、
监理
服
务期
限
、
工
程
质量要
求
、
安
全
目标
及
环保目标
;
|
||
|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
||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
||
|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
|
||
|
大变化的
,
仍具备
资
格预
审
文件规
定
的相应
资
格条
件
且其
投
标未
|
||
|
影响招标公正性
|
||
|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
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
|
||
|
求(资质
、
业绩、
人
员、信
誉
等
)
;
|
||
|
c.与所投
标
段的其
他
投标人
不
存在控
股
、
管
理
关系
或
单位负责人
|
||
|
为同一人
的
情况
;
与
招标
人
也不存
在
利害关
系
并可
能
影响招标公
|
||
|
正性
|
||
|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
|
a.投标保
证
金金额
符
合招标
文
件规定
的
金额
,
且投
标
保证金有效
|
||
|
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
|
b.若投标
保
证金采
用
现金或
支
票形式
提
交
,
投
标人
应
在递交投标
|
||
|
文件截止
时
间之前
,
将投
标
保证金
由
投标人
的
基本
账
户转入招标
|
||
|
人指定账户;
|
||
|
c.若投标
保
证金采
用
银行保
函
形式提交
,
银
行保函
的
格式
、
开具
|
||
|
保函的银
行
均满足
招
标文件
要
求
,
且
在递交
投
标文
件
截止时间之
|
①
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
*
号。未标明
*
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②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
|
|
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
|
|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
|||||
|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
|
|||||
|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
|||||
|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
|
|||||
|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a.投标人
应
接受招
标
文件规
定
的风险
划
分原
则
,
未
提
出新的风险
|
|||||
|
划分办法;
|
|||||
|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
|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
|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
(10)纸质
投
标文件
份
数符合
招
标文件
第
二
章
“
投
标
人
须知
”第
|
|||||
|
3.7.5
项规
定
(仅
当
采用纸
质
投标文
件
评标时
)
。
|
|||||
|
|
|||||
|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
||
|
辨,内容齐全完整
|
||
|
a.投标函
按
招标文
件
规定填
报
了项目
名
称
、
标段号
、
补遗书编号
|
||
|
(如有
)
、
投
标价(
包
括大写
金
额和小
写
金额
)
;
|
||
|
b.已标价
报
价清单
说
明文字
与
招标文
件
规定一
致
,
未
进行实质性
|
||
|
修改和删减;
|
||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
||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
|
||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
||
|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6)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
|
3.7.5
项规
定
。
(仅
当
采用纸
质
投标文
件
评标时
)
|
||
|
|
||
|
|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25
~
3
5
分
)
主要
人员:
25
分(
25~40
分
)
业绩:
25
分(
10
~
2
5
分
)
履约信誉:
5
分(
5
分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1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
|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
||
|
□方案一
:
按第一
个
信
封
(
商务及
技
术文
件
)
评审
得
分由高到
低
的
顺
|
||
|
序选取前
3
名
(
若
不足
3
名
,
则
选取相
应
数量
)
,
对
其
第二个信
封
(
报
|
||
|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5.2.4
|
||
|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
|
||
|
外
)
,将
该
平均值
作
为评标
价
平均值
;
?
方案二:除
按
第二
章
“
投标人
须
知
”第
5
.2.4
项
规
定开标现
场
被宣
|
||
|
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
|
||
|
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
|
||
|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
|
||
|
值时不去
掉
最高值
和
最低值
)
。
|
||
|
|
||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
||
|
评标基准价
=
(最高投标限价
×
0.5
+
评标价平均值
×
0.5
)
×(
1
-
下浮系
|
|
|
|
数)
|
|
下浮系数
将
从
1
%
~
5
%
中选取
5
个数
,
步距不
小
于
0
.
5
%
,
设置等
差
数列,
|
||
|
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①
|
||
|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
|
||
|
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
||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
||
|
核
,
存在计
算
错误的
应
予以修
正
并在
评
标
报告中
作出
说明
。
除此
之
外,
|
||
|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
素
权重分
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
|
分值
|
||
|
2.2.4
(
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25
~
3
5
分
)
|
监理大纲(或监理
方案)和措施
|
15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12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
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
的重点与难点分
析
|
10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8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
酌情加
分
,
本项
最
高得
1 0
分
。
|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8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
酌情加
分
,
本项
最
高得
10
分
。
|
|||
|
|
主要人员
|
25
分(
25~40
分
)
|
总监理工程师任
职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20
分
;
2.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近
5 年内
(
投标截止日
前
5
年,以
项目交(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 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得 5 分,本项最多加5 分。
|
|
|
评标价
|
10
分
|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偏差率×100×
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
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
||
|
|
|
|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
基准价一
个
百分点
的
扣分值
,
E2
是
评
标价每
低
于评
标
基准价
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
E2=0.1
|
|
|
2.2.4
(
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25
分
(
10
~
2
5
分
)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2 0
分;
2、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项
近
5
年内
(
投标截止日前
5
年,以项目交(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
,在同一合同段内同时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39
万元或里程不少于
54.184
公里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大中修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以及
1
个不少于
1160
m
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在不同合同段内分别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39
万元或里程不少于
54.184
公里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大中修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和
1
个不少于
1160
m
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每增加一个
加
2.5
分,最多加
5
分。
|
|
履约信
誉
|
5
分
|
(
1
)信用评价(
5
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
/
分 最近第二年
/
分 最近第三年
/
分
AA
2.5
1.5
1.0
A
1.75
1.05
0.7
B/C
0
0
0
注: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如企业当年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按照
A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其余等级等同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均无信用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
0
分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每一年度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
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
1
.
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
.
1
.
2
资格评审标准
:
见
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
(适
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
以便核验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
.
1
款规定的标
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
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
会依据本章第
2
.
1
.
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
资
料进行评审
。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按本章第
2.2.4
项(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4
项(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
3
)
按本章第
2
.
2
.
4
项
(
4
)
目规定的评审因
素
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
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评审结束后
,
招标人将按照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5
.
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
第
一个信
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评审的投
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价。
*
3
.
4
.
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
(如有
)
,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
.
4
.
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
,
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
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
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
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
”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
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
.
7
.
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算术
性错误的修正除外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
7
.
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
、
说明
,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
.
7
.
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
、
偏
差或其
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
.
12
.
3
项
所列情形的
,
均视为细微偏差
,
评
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
应按照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
.
12
.
4 项规定的原则 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五)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六)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七)评分情况;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二)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9.3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3个以上的,评标委员会按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1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有效投标为0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
附件
3
项
目
概况
1、建设规模
S341 新宁县江口桥至黄皮坳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新宁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新宁县江口桥村曹家园,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路线全长 54.184km(含长链 930.004m),桥梁总长 825.2m,共 12 座,隧道全长 1160m,共 1 座,全线共设涵洞 266 道,平面交叉120 处,立体交叉 3 处。
2、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双向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
其中起点至石门村段(
K0+000-K23+614.87)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0 米;石门村至终点段 (K23+614.87-K53+253.813)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特殊地段设计速度限制为 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m。隧道净宽 10.0 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涵及路基 1/5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3、主要控制点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新宁县江口桥村曹家家园,与
S341(崀山大道,桩号 K56+920)相接。终点位于新宁县黄皮坳与城步县双桥村交界处,与城步县原 X078 平面顺接。沿线主要控制点有:江口桥村、跃子岭、飞仙桥、水庙镇、石门、麻林乡、黄金乡,黄皮坳。
4、主要工程内容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条件
详见本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