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怀化市发布时间:2025-04-1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 项目地址: 怀化市麻阳县
  • 范围: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室外地面铺装、篮球场地面、羽毛球场地面、新建围墙、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等,本次招标金额为 ; 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4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发改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综〔 2017 67 号,建设单位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人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总投资为 4475.9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1. 2.2 建设地点:怀化市麻阳县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室外地面铺装、篮球场地面、羽毛球场地面、新建围墙、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等,本次招标金额为 569.830986 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 15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5 招标编号:( G HNWX-ZB-2025107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 2020 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4 人,含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24 33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4 18 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5 14 9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0745-5883036 0745-5822125

9. 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0745-2719307 QQ312115716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址:高村镇建设南路 43 号;

联 系 人:谭厉琦;

话: 188906618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五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经开区武陵山现代商贸物流城(一期) A1 1 1105 号;

联 系 人:谭瑛杰(项目负责人);

话: 18273846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