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 工程总承包

永州市发布时间:2024-06-2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宁远县
  • 范围: 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 善和优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审核的施工图范围为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 概况: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 工程总承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29

项目详情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 EPC) 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宁发 改审批〔 2024 ] 20 号,项目业主为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紫霞岩游客服务点 2200 平方米、内岩灯光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项目总 投资为 1661.11 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 情况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 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宁远县 九嶷山景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EPC 工程总承包 改造紫霞岩游客服务点 2200平方米、内岩灯光及完善配套设施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1661.11 万元 其中工程费 1603.08 万元,设计费用为 42.91 万元, 勘察费 10.73万元, 预备费 87.23 万元;另工程建设其他费中除设计费 勘察费 外,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最终实际结算以宁远县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 果为准)。

1.3 工期要求: 80 ☑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 20 天,施工工期为 60 天) (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 善和优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与设计交底、验槽及验收;编制工程预算书,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相关设计工作。

( 2 )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审核的施工图范围为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1.5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1.5.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 2000 年第 279 号令及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要求保修

1.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 级职称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2.10  其他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其中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指在建施工项目)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年6月27日 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 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46-7225211  0746-7221393。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 ;电子交 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 , 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 , 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0746-8520930。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 小。 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解密,其他形式操作 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投标担保金额: 叁拾 万元整,( 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2) 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3)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1 款,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联系方式

人: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址:永州市宁远县印山路 98号;

人: 陈永亮

话: 13874642164(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普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小江口路华诚新域 33栋306室

人: 廖小芳

话: 19174629588(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