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4-12-25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
  • 项目地址: 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楼村,花明大道以西
  • 规模: 项目分地块一及地块二,其中地块(一)规划净用地面积
  • 范围: 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30

项目详情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宁乡市花明楼镇 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 施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宁乡市花明楼镇 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2023]247号)和《关于调整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2024]187号) ,建设单位为 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项目总投资为 4858.16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长沙市机场迁建公司筹集,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宁乡市花明楼镇 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 施工

1.2.2 建设地点: 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楼村,花明大道以西。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宁乡市花明楼镇 1121 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包括地面软基处理、园林绿化工程、浆砌片石挡土墙、通透式铁艺围墙、道路工程、停车场、篮球场、仿烧面芝麻灰石英砖铺贴、室外给排水、强弱电工程及新建垃圾站等。本次招标金额为16957099.10元。

1.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 150 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 民用建筑相配套的道路、给水排水、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55032-20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保修,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具备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根据湘建建﹝ 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少于 4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 投标函格式”-“②拟任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不需要填写。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 (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 施工 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12 - 25 起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5 - 1 - 15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 ,电话 0731-88980280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转1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址:宁乡市花明楼镇;

人:姜华;

话: 1871105749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 2栋1108号

人: 李云岗 (项目负责人)、杨俊莲;

话: 0731-8788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