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4-01-0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
  • 项目地址: 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楼村,花明大道以西
  • 规模: 项目分地块一及地块二,其中地块(一)规划净用地面积
  • 范围: 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30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花明楼镇 1121 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设计(第二次)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 [2023]247 号关于宁乡市花明楼镇 1121 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中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长沙市机场迁建公司筹集,招标人为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乡市花明楼镇 1121 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联新桥村)设计(第二次)

2.2 项目地点: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楼村,花明大道以西

2.3 建设规模:项目分地块一及地块二,其中地块(一)规划净用地面积 27593.39 ㎡、建筑面积 32360.69 ㎡、建筑密度 36.67% 、容积率 1.17 、绿地率 15.52% ;地块(二)规划净用地面积 20558.22 ㎡、建筑面积 21693.44 ㎡、建筑密度 32.3% 、容积率 1.0 、绿地率 17.46% 。规划安置房 29 栋,建设内容包括集中安置区内道路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电信及给、排水管道工程、护砌、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房屋基础工程

2.4 投资估算:约 5989.88 万元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长沙市机场迁建公司筹集 100%

2.6 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7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35 日,其中:

1 )方案设计:本次招标不包含方案设计部分;

2 )初步设计:暂定 1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通过招标人内审,启动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 )施工图设计:暂定 25 日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并通过招标人内审,启动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 )后续服务:本工程建设全过程施工配合、报批、报建以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3.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不提供。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 2024 1 8 日前)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25000 ㎡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人员至少 1 人)

3.2.7 其他要求:( 1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01 08 日至 2024 01 30 0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01-30 09:00:00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 changsha.gov.cn/zbtbjgw/ (限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8980280

9. 其他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CA 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2 1 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址:宁乡市花明楼镇

编: 410207

联 系 人:姜先生

话: 18711057498

招标代理: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中央领御二栋一单元 502

编: 410600

联 系 人:姜先生

话: 1508485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