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辰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EPC)
- 项目名称: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辰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辰溪县大水田乡
- 规模: 新建28座农村集中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设计处理规模1070m³/d,配套DN300HDPE管3.408km,DN200HDPE支干管24.707km,DN110UPVC入户管107.72km,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482座等建设内容
- 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辰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EPC ;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内容,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实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1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标段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辰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EPC)
(
项目
/标段名称
)
已由
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辰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辰发改环资〔
2024〕20 号、辰发改环资〔2024〕22 号及辰发改环资〔2024〕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辰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EPC)
。
2.2建设地点:
辰溪县大水田乡、桥头溪乡、龙泉岩乡、安坪镇、潭湾镇、辰阳镇、孝坪镇、柿溪乡、仙人湾瑶族乡、黄溪口镇、龙头庵乡
。
2.3建设规模:
新建
28座农村集中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设计处理规模1070m³/d,配套DN300 HDPE 管3.408km,DN200 HDPE 支干管24.707km,DN110 UPVC入户管107.72km,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482座等建设内容
。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内容,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实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
2.7计划工期:
365(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335天)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
9其他:
保修要求
:按国 务院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 4月 23 日修正版)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保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设计资质: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
.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
☑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
□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
.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
环境保护工程类
专业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和
环境保护工程类
专业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
/
专业
/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适用于小型项目)
3
.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
环境保护工程类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和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
.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
.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施工企业担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独立法人;
(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7)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需要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要求外,其它内容可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
3
.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
□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
。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版本。
3.
10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5年06月04日~2025年07月01日9:30
时止(北京时间)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通过网络下载
的
招标文件、图纸
及
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2
投标人须先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网址:
http://ggzy.huaihua.gov.cn/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07月01 日9时30分
。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
估
法
。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电话:
0745-5224666
。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辰溪县先锋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
100
米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1827451566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正源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化市河西电力新外滩
E
栋七楼
联
系
人:
王春(项目负责人)、易冬、何超
电
话:
13973091175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