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维修改造设计项目(第二次)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5-12-15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维修改造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050号
  • 规模: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
  • 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维修改造设计项目(第二次 ; 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服务等,具体如下: 1、维修改造设计范围:第一部分:拆除工程 ; 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紧急报警系统,防爆安检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广播系统,机房工程,会议系统,审讯指挥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指居管理系统,智能人员定位,生命体征监测,手机信号、数字化警务安全保障机器人管控系统,固定式车底检查系统,液压路障机,智能灯具控制系统等
  • 概况: 拟对本项目进行维修改造设计,维修改造面积约12906.1平方米,配套改造楼内公共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详情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维修改造设计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维修改造设计项目(第二次) (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维修改造设计项目(第二次) 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投资〔2025〕1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 ,招标人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维修改造设计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050号

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估算总投资6347.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27.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9.11万元,预备费550.14万元。本次维修改造面积12906.1平方米,其中荷花园东楼7319㎡和地下室5587.1㎡,配套改造楼内公共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1、对荷花园东楼进行抗震安全鉴定,评估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为抗震加固提供设计依据,对破损区域进行结构加固;2、对荷花园东楼进行维修改造;3、对荷花园东楼的弱电系统和楼宇管控智能化设备进行改造;4、对地下室与周边室外进行修缮,并新增消防水箱与化粪池;5、对本项目外立面进行维护修缮;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70.41万元。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12906.1m²;

建筑高度23.7米;

工程规模M(中)型;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 90 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 2026-01-30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2026-04-30

2.6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服务等,具体如下:

1、维修改造设计范围:第一部分:拆除工程。包括室内装饰及管网拆除、地下室管网拆除、屋面拆除等内容。第二部分:主体工程。(1)结构加固。(2)荷花园东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7319㎡,功能为指居、讯问(询问)等办案需求用房、陪护宿舍、干警居住用房等。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屋面翻新、室外改造、与荷花园西楼的配套工程等。(3)地下室总建筑面积5587.1㎡,设备用房及车库。改造内容包括指居场所装饰及车库翻新。(4)综合布线系统。第三部分:周边室外附属工程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铺装、绿化、道路、消防、电气等工程。

2、智能化系统设计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紧急报警系统,防爆安检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广播系统,机房工程,会议系统,审讯指挥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指居管理系统,智能人员定位,生命体征监测,手机信号、数字化警务安全保障机器人管控系统,固定式车底检查系统,液压路障机,智能灯具控制系统等。

2.7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 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 勘察负责人 具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6453.05m ²的建筑工程的业绩 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 5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2 )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3 )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4 )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勘察报告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日期为准。

3.5.2 业绩牵引指标:由系统分别根据勘察、设计资质牵引指标项中适宜进行规模划分的指标进行设定,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勘察、设计指标项中分别选择 1-2 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 1-2 个指标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设计团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

联 系 人: 朱任重

话: 0731-84732201

真: /

电子邮件: readsky@yeah.net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第1栋5楼

项目负责人: 刘芳

项目组其他成员: 马志、师兰

话: 0731-82882777-650

真: 0731-82882777

电子邮件: hngreatzhaobiao@163.com

(3)行政监督部门: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址: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

话: 0731-8489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