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高新区市政亮化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项目名称: 2026年度高新区市政亮化项目邀请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3
项目详情
郴州市苏仙区城市管理局
的
2026年度高新区市政亮化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
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高新区市政亮化项目
2
、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
[2026]0022号
3、
委托代理编号:
HNJY-CZ-2026005
4、采购项目预算:
¥
1520000.00
元
(
含税)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o
成本补偿
o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1年,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8、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
2024〕6 号文件精神,
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2026
年度高新区市政亮化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
|
1520000
.00
|
1520000
.00
|
|
备注:(
1
)本年度计划招标上限金额为
152
万元(含税),在实际操作中以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清单的子目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
(
2)本项目按子目单价采用折扣(含税)形式报价,折扣最高为100%,折扣高于100%的为无效投标。
(
3)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清单的子目单价、中标折扣及采购单
位考核结果据实核算维护费用。
(
4)投标子目单价超过预算单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
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
参与谈判。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o
监狱企业
o
福利性单位。
o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 ”“信用湖南 ”“信用郴州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及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联合体成员
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本项目最多允许
3
家(含)单位组成联合体
。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
2.1 、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
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网址:
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
)中进行账号注册和数字证书申请。
2.2、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谈判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谈判文件与备案的书面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
(非标)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
://
cz
.
hbncp
.
com
.
cn
/
#/
)进行线上上传。
2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3
月
2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
6
年
3
月
2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4
开标室
。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
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响
应文件如期解密。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 100
MB
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
100M,请联系系统客
服协助
),
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
的,其责任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谈判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
以便顺利通过视频会议进行谈判。
七、谈判邀请公告
本谈判邀请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
://
www
.
ccgp
-
hunan
.
gov
.
cn
)和郴州
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
://
czggzy
.
czs
.
gov
.
cn
/
)发布。在
其他媒体发布的谈判邀请公告,公
告内容以本谈判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
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谈判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
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
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
财购【
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艾莉
2、电 话:13337357707
十一、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郴州市苏仙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郴州市苏仙区行政中心
2
楼
0231室
联系人:朱腾飞
电
话:
13549586998
电子邮箱: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青年大道福郴大厦
3单元7楼
联
系
人
: 艾莉
电
话:
13337357707
3、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电
话:
0735-2299020
十二、其它补充事宜
1、本邀请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
支付,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人民币
伍仟伍佰玖拾元整
(¥
5590.00
元)
。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4、各投标人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中心
”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
5、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
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各投标人在工
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6、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
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
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
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7、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112-9919;客服
QQ
:
800182906。
附件
1:
附件
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
)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
注册地点为
,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对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单位信息如
下(如无,填写
“无
”
):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
他单位如
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
”、“信用湖南
”、“信用郴州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
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
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
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
“
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
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
中型口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
财购〔
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
勾选
)。
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签字或印章)、身
份证号、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或印章)、身份证号、手机
号
:
附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
属行业
)
;
承建(承接)企业
为
(企业名称
)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
注:
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
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
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
其响应无效。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