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社会福利院(公办养老)修缮及提质改造项目包1
- 项目名称: 株洲市芦淞区社会福利院公办养老修缮及提质改造项目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株洲市芦淞区
民政局
的
株洲市芦淞区社会福利院(公办养老)修缮及提质改造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
: HNYQ[2025]005号
;采购计划编号:
芦财采计
[2025]000013
号)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株洲市芦淞区社会福利院(公办养老)修缮及提质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YQ[2025]005号
3.采购计划编号:
芦财采计
[2025]000013
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
1404515.86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施工工期拟为2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
42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10.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详情:
|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
1
|
B99-
其他建筑工程
|
株洲市芦淞区社会福利院(公办养老)修缮及提质改造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1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
2)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
(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3)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2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
7)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中小企业声明函。
(
8)授权委托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
(
9)为保证供应商履约质量,要求供应商
近
3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承担过2项已完工的房屋建设、改造类似业绩
,以合同中建设单位落款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
注:(
1)
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供应商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年
0
6
月
1
8
日至
2025
年
0
6
月
2
5
日,全天,
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
)或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
0
日
9
时
00
分。
(
2)首次响应文件开标时间:
2025
年
6
月
3
0
日
9
时
00
分
。
(
3)首次响应文件开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
111号)七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
(
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株洲市芦淞区
民政局
地
址: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
668
号
联
系
人:
邹玛莉
联系方式:
28589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延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1318号大汉惠普信息产业园2栋2311室
联系方式:
王先生
18273366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
17375868146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
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电子保函 √转账
□
纸质保函
□
其他
3、
电子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首页进入
“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
4、转账方式:
账户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账
号:
4300 1500 5620 5966 6666-11435
注:各供应商填写投标保证金单据时,其
“-”和最后四位数字均要填写,不可漏填,否则会导致无法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