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名称: 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南县
- 规模: 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规模
- 范围: 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31
项目详情
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项目名称)已由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招核
[2024]3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2.2
建设地点:南县;
2.3
项目规模: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规模
2
万
m
³
/d
),主要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站及接触消毒池、高效沉淀池、污泥泵站、污泥浓缩脱水间、加氯加药及鼓风机房、出水在线监测间、配电间、自控仪表及部分土建改造;配套管网设施更新改造,主要为配套污水管道及检查井等更新改造。本次最高投标限价
37716248.67
元(含设计费)。
2.4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0
日,施工工期
330
日);
2.5
质量要求:(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
1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与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与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拟任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
[2020]208
号文件标准,即: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协议确定的牵头人为准);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yzx.yiyang.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1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yzx.yiyang.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yzx.yiyang.gov.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7-5221422
。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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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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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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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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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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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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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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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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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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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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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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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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