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项目
- 概况: 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大祥财采计-2025-000005;委托代理编号:HNHD-2024-075;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4日
项目详情
邵阳市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项目竞
争性磋商
文件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大祥财采计
-2025-000005
;
委托代理编号:
HNHD-2024-075
;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2025
年
3
月
24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中商务部分
|
综合实力
|
60
分
|
1
、供应商自有或租用物资配送专用车辆
1
台,计
10
分;供应商自有或租用物资配送专用车辆
2
台,计
20
分;供应商自有或租用物资配送专用车辆
3
台,计
40
分。最高计
15
分
(
自有的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
<
发票抬头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
及车辆的照片
:
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照片须能体现车辆牌照,且以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种植和养殖基地的计
20
分(需要提供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及基地照片)。
|
现更正为:
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中商务部分
|
综合实力
|
60
分
|
1
、供应商自有或租用物资配送专用车辆
1
台,计
10
分;供应商自有或租用物资配送专用车辆
2
台,计
20
分;供应商自有或租用物资配送专用车辆
3
台,计
40
分。最高计
40
分
(
自有的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
<
发票抬头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
及车辆的照片
:
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照片须能体现车辆牌照,且以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种植和养殖基地的计
20
分(需要提供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及基地照片)。
|
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
2025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shaoyang.gov.cn/),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1、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供应商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按时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 CA 数字证书。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更正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湘财购〔
2024〕67号
)
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
邵阳市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邵阳市大祥区消防救援局)
(
2)联系人:
蒋
先生
(
3)联系电话:
15773996363
(
4)地址:
邵阳市大祥区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桓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联系人:李先生
(
3)电话:
13026499691
(
4)地址:
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市场
3栋15-16号
3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1
)联系人:
蒋
先生
( 2 )联系电话: 1577399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