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重新立项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 概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6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 服务团队20(1)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市)规划正高级职称(或教授级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10分,具有城乡(市)规划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详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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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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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市)规划正高级职称(或教授级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10分,具有城乡(市)规划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实施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具备一名城乡(市)规划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的得2分,每具备一名城乡(市)规划高级职称人员的得1分,最高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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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具备一名景观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每具备一名景观高级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2分(限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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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具备一名市政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每具备一名市政高级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2分(限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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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具备一名交通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每具备一名交通高级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2分(限1名);
注:
1.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满足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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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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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市)规划正高级职称(或教授级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10分,具有城乡(市)规划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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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实施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具备一名城乡(市)规划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的得2分,每具备一名城乡(市)规划高级职称人员的得1分,最高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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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具备一名景观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每具备一名景观高级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2分(限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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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具备一名市政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每具备一名市政高级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2分(限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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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具备一名交通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每具备一名交通高级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2分(限1名);
注:
1.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的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满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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