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采购项目包1、包2

益阳市发布时间:2024-03-05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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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南县农业农村局南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3月15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南县财采计[2024]-0304-1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1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10
四、更正内容:

一、原内容为: 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8、合同履行期限:120天。(分两批交货,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应第一批,第二批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供货。)

现更正为: 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分两批交货,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应第一批,第二批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二、 原内容为: 招标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三节、商务要求 4.1 交货期: 120 日天。(分两批交货,签订合同后 15日内供应第一批,第二批在2024年 4 30日之前完成供货。)

现更正为: 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 4.1 交货期: 30天。(分两批交货,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应第一批,第二批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三、 原内容为: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第 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30天。(分两批交货,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应第一批,第二批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供货。)

现更正为: 招标文件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 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30天。(分两批交货,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应第一批,第二批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县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56909386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泽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汽车路街道五一东路大汉资江城24栋1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邮编:413000
电 话:17752709727    传真:0737226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