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一中体艺馆伸缩活动看台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衡阳市一中体艺馆伸缩活动看台工程政府
- 报名结束时间: 2018-04-2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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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一中体艺馆伸缩活动看台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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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第一中学
的
衡阳市一中体艺馆伸缩活动看台工程
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衡财采计【2018】
010048
,委托代理编号:
HYHX-2018-021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
衡阳市一中体艺馆伸缩活动看台工程
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2018】
010048
委托代理编号:
HYHX-2018-021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公告之日起检察部门出具的有效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需包含座椅产品
生产或销售。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
三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
三
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五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提供
提供公告之日起检察部门出具的有效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
7、其他说明
:
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资质证件和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资格审查阶段,具体评议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请勿胶装)
,一式三份,并用密封袋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
8
年
4
月
27
日1
6
: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
邀请所有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衡阳市第一中学
联
系
人:
颜先生
电 话:
18607471898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51街区
采购代理机构:
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
0734-2616660
地 址:
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
监督管理部门:
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静
电话:
0734-8867686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
五
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五
年内;成立不足
五
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
五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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