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26年乡镇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 项目名称: 闽清县2026年乡镇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 概况: 受闽清县民政局委托,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4)FJKT(CS)2026002-1、闽清县2026年乡镇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350124)FJKT(CS)2026002-1 项目名称:闽清县2026年乡镇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0,000.00元 采购包1(闽清县2026年城关片区(梅城、梅溪、白樟、云龙)社工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2,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品目号:1-1C05010500-社会救助服务采购标的:闽清县2026年城关片区(梅城、梅溪、白樟、云龙)社工站项目数量(单位):1(片区)允许进口:否简要需求或要求: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每个乡镇搭建社工服务平台,派驻驻站社工,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专业社工服务,以及协助乡镇社会事务办开展其他民政业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3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受 闽清县民政局 委托,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对[350124]FJKT[CS]2026002-1、闽清县2026年乡镇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清县2026年乡镇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4]FJKT[CS]2026002-1
项目名称:闽清县2026年乡镇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0,000.00元
采购包1(闽清县2026年城关片区(梅城、梅溪、白樟、云龙)社工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2,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5010500-社会救助服务 | 闽清县2026年城关片区(梅城、梅溪、白樟、云龙)社工站项目 | 1(片区) | 否 |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每个乡镇搭建社工服务平台,派驻驻站社工,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专业社工服务,以及协助乡镇社会事务办开展其他民政业务工作。 | 2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正式运营,进行为其3年的服务。本项目合同期三年,一年一签(第一年任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可续签至第二年;第二年任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可续签至第三年;上一年度验收不合格则服务期限终止。)。履行过程中如采购人需求服务变动,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或取消合同。
采购包2(闽清县2026年白中片区(白中、金沙、池园、上莲)社工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2,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C05010500-社会救助服务 | 闽清县2026年白中片区(白中、金沙、池园、上莲)社工站项目 | 1(片区) | 否 |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每个乡镇搭建社工服务平台,派驻驻站社工,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专业社工服务,以及协助乡镇社会事务办开展其他民政业务工作。 | 2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正式运营,进行为其3年的服务。本项目合同期三年,一年一签(第一年任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可续签至第二年;第二年任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可续签至第三年;上一年度验收不合格则服务期限终止。)。履行过程中如采购人需求服务变动,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或取消合同。
采购包3(闽清县2026年坂东片区(坂东、三溪、塔庄、省璜)社工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2,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3-1 | C05010500-社会救助服务 | 闽清县2026年坂东片区(坂东、三溪、塔庄、省璜)社工站项目 | 1(片区) | 否 |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每个乡镇搭建社工服务平台,派驻驻站社工,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专业社工服务,以及协助乡镇社会事务办开展其他民政业务工作。 | 2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正式运营,进行为其3年的服务。本项目合同期三年,一年一签(第一年任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可续签至第二年;第二年任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可续签至第三年;上一年度验收不合格则服务期限终止。)。履行过程中如采购人需求服务变动,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或取消合同。
采购包4(闽清县2026年江北片区(雄江、桔林、东桥、下祝)社工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2,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4-1 | C05010500-社会救助服务 | 闽清县2026年江北片区(雄江、桔林、东桥、下祝)社工站项目 | 1(片区) | 否 |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每个乡镇搭建社工服务平台,派驻驻站社工,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专业社工服务,以及协助乡镇社会事务办开展其他民政业务工作。 | 2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正式运营,进行为其3年的服务。本项目合同期三年,一年一签(第一年任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可续签至第二年;第二年任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可续签至第三年;上一年度验收不合格则服务期限终止。)。履行过程中如采购人需求服务变动,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或取消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3: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4: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3-06 至 2026-03-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3-17 09: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州市本级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第一开标厅
六、开启
时间: 2026-03-17 09:3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州市本级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第一开标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闽清县民政局
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联系方式: 刘祥 22310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联系方式: 陈东英、陈田英、陈焕亮、彭婷 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东英、陈田英、陈焕亮、彭婷
电话: 0591-8780350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