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海洋经济大食物观践行项目-深水网箱、新型塑胶渔排采购及安装项目
- 项目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经济大食物观践行项目深水网箱新型塑胶渔排
项目详情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经济大食物观践行项目 -深水网箱、新型塑胶渔排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 公告
一、项目编号: SHC2025019 (招标文件编号: SHC2025019 )
二、项目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经济大食物观践行项目 - 深水网箱、新型塑胶渔排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莆田市嘉博智造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
中标(成交)金额: 52874782.14 元 。
四、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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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 名称 |
货物 范围 |
货物 要求 |
货物 时间 |
货物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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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市嘉博智造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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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金山、郑武、林霞、黄春霖、詹瑞堂、林家梁、黄荔忠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为基准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50% 计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 ( 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招标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标准比例为:
总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部分按 1.5% 缴纳;
总金额在 100 万— 500 万元的部分按 1.1% 缴纳;
总金额在 500 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 0.8% 缴纳;
总金额在 1000 万— 5000 万元的部分按 0.5% 缴纳;
2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 8111301011000532481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53093 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中标人:莆田市嘉博智造贸易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方式:蔡先生 183 9607 303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 1702 室
联系方式: 方女士 0594-228271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女士
电 话: 15892059528
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0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