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典·龙都二区(20#楼)外立面幕墙工程
- 项目名称: 景典·龙都二区20楼外立面幕墙工程
- 项目地址: 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新区
- 规模: 景典·龙都二区(20#楼)外立面幕墙工程面积约8185平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6495平米,金属幕墙约1690平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新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景典·龙都二区(20#楼)外立面幕墙工程面积约8185平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6495平米,金属幕墙约1690平米 ; 完成施工图及图说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一切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0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景典
·龙都二区
已由
重庆市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投资备案证号
2016-500230-70-03-008474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景典
·龙都二区(20#楼)外立面幕墙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景典
·龙都二区(20#楼)外立面幕墙工程面积约8185平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6495平米,金属幕墙约1690平米)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681万元
。
2.4 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及图说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幕墙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一切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政府采购工程
2.7.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
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五路3号(中兴产业园2幢2楼A区)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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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谭老师、李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7062055 | 联系电话: | 023-67590752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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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典·龙都二区(20#楼)外立面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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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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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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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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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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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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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20290042014663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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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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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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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0101040008378000003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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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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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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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1012001002883501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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