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典·龙都二区(9-15#楼)入户大堂装修工程
- 项目名称: 景典·龙都二区915楼入户大堂装修工程
- 项目地址: 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新区
- 规模: 景典·龙都二区(9-15#楼)入户大堂装修面积约1723.46㎡,幕墙面积约1255.56
- 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新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景典·龙都二区(9-15#楼)入户大堂装修面积约1723.46㎡,幕墙面积约1255.56 ;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效果图、施工设计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内容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4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景典
·龙都二区
已由
重庆市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投资备案证号
2016-500230-70-03-008474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景典
·龙都二区(9-15#楼)入户大堂装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景典
·龙都二区(9-15#楼)入户大堂装修面积约1723.46㎡,幕墙面积约
1255.56
㎡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4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效果图、施工设计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政府采购工程
2.7.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否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
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本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和第 1.4.2 项的相应要求;
3.2.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部分工作内容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应按
招标文件
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招标人: |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五路3号(中兴产业园2幢2楼A区)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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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谭老师、李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7062055 | 联系电话: | 023-67590752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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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典·龙都二区(9-15#楼)入户大堂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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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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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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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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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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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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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20290042014663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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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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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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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1012001002883501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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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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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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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0101040008378000003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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