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监狱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重庆市涪陵监狱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0
项目详情
采购邀请书
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重庆市涪陵监狱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重庆市涪陵监狱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竞争性
磋商
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磋商
。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万
元)
|
保证金
(万元)
|
服务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42
|
0.7
|
3年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
采购
预
算
42
万
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采购网(
www.gec123.com)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
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
(二)
磋商
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
日(
202
5
年
5
月
30
日)起
5
个工作日。
(
三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500
元
/包。
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
四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
两
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
缴纳磋商文件费
;
2、
按时
递交响应文件
并
签到
。
(
五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
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
六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
间:
202
5
年
6
月
10
日北京时间
9:
0
0时。
(
七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
5
年
6
月
10
日北京时间
9
:
3
0时。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投标
保证金应当以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
投标
保证金。
(二)
投标
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账号:
2417010120010023891
(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
2
)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标前保证金应到账。
(
3)
递交
响应
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
三
)
投标
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
保证金退还按照《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投标
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
投标
保证金。咨询电话:
023-72240077
。
六
、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磋商项目的其他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采购人将书面通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潜在供应商。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
目接受联合体。
1
、
组建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2
、
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
、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监狱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
023-72592088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红星五组
10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
:
023-72262062 17383088327
地
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
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三)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
1、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
等
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
或代理机构
咨询或提出质疑
,质疑时限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
。
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代理机构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红星五组
101号
。
3、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参照《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政策法规”板块下载)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