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行政办公区、区纪委监察综合办公楼及廉政教育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 项目名称: 永川区行政办公区区纪委监察综合办公楼及廉政教育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详情
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永川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永川区行政办公区、区纪委监察综合办公楼及廉政教育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服务商前来参与竞争性比选。
一、 竞争性比选项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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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元) |
成交服务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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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行政办公区、区纪委监察综合办公及廉政教育中心楼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 |
498000.00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 竞争性比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求: 无。
四、竞争性比选有关说明
( 一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 于 202 5 年 12 月 8 日 9:00--202 5 年 12 月 10 日 18 : 0 0到 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 179号104室)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变更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 二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1 日 9:00--202 5 年 12 月 11 日 9:30。
( 三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 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 179号 133室 )递交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备注: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密封完整。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2.采购文件费:300.00元
3. 采购文件费账户:
户名 :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益川分公司
账号 :11286000000023711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重庆分行永川支行 (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 或项目名称及 分包号)
4.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费截止时间 (即到账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五、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重庆市永川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 老师
电 话: 13896054888
地 址: 永川区人民大道 19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仕培
电 话: 023-49621986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 179号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竞争性比选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变更等文件(如果有)一律书面通知各报名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无论供应商查看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竞争性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比选的所有成本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比选。
(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违反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竞争性比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