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发布时间:2025-11-05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
  • 概况: 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6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999100030000058236-JH001-XM001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 预算金额:3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要求包号:01标的名称: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320数量:1项简要技术需求或要求:开展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选取合同供应商协助开展重点企业信息收集和招商对接、进行区内企业服务、组织产业研究和项目研判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2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99100030000058236-JH001-XM001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要求

01

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

320

1

开展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芯片产业链数智服务,选取合同供应商协助开展重点企业信息收集和招商对接、进行区内企业服务、组织产业研究和项目研判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1-06 至 2025-11-12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

方式:

(1 )新用户注册: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 (http://ggzyjy.bda.gov

.cn/) ,选择【系统入口】——点击“政府采购登录入口”——【新用户注册】栏目,进行新用户注册。

2 )下载采购文件: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 (ggzyjy.bda.gov.cn) ,选择【系统入口】——点击“政府采购登录入口” ——点击“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标书下载情况】——【采购公告】——选择项目名称——点击【下载】。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2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 财库〔 2011 124 )

1.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1.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

1.4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财政部令第 94 )

1.5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库〔 2020 46 号)

1.6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 2019 38 号)

1.7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

1.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 财库〔 2021 19 )

1.9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1.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1 741 号)

1.11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1 2163 号)

1.12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2 672 号)

1.13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 2023 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3 1528 号)。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时间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联系方式:陈老师,010-83508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27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15901110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1590111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