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施工二标段(1#配套楼、5、6、8#厂房)-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市发布时间:2025-11-21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施工二标段1配套楼568厂房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
  • 项目地址: 李遂镇SY00-3702-0005地块,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
  • 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施工二标段(1#配套楼、5、6、8#厂房)-幕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新建幕墙约5500㎡合同估算价14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李遂镇SY00-3702-0005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05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1#配套楼、5、6、8#厂房的铝板幕墙、玻璃幕墙等全部工作内容 2.6其他最大单体幕墙高度15.3m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7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6

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施工二标段(1#配套楼、5、6、8#厂房)-幕墙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施工二标段(1#配套楼、5、6、8#厂房) 已由 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顺义发改(备)〔2025〕2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顺义生态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李遂镇SY00-3702-0005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施工二标段(1#配套楼、5、6、8#厂房)-幕墙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盛安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施工二标段(1#配套楼、5、6、8#厂房)-幕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幕墙约5500㎡ 合同估算价 14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李遂镇 SY00-3702-0005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05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1#配套楼、5、6、8#厂房的铝板幕墙、玻璃幕墙等全部工作内容 2.6其他 最大单体幕墙高度15.3m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7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1)申请人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申请人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且未完成整改。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5 11 21 09 00 分至 2025 11 26 09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2 01 09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盛安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38号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市场南路2幢80号
联 系 人:    尹经理 联 系 人:    王霞
电    话:    89407064 电    话:    18911311660
传    真:    894071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尹经理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89407064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89407064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5 1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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