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包河区发布时间:2024-02-29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2.6建设规模:海口路
  • 规模: 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约573m,红线宽40m,双向四车道;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约337m,红线宽18m,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等,具体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00003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BBBZ00003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2.6建设规模: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约573m,红线宽40m,双向四车道;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约337m,红线宽18m,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等,具体 ; 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3-05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229
原文链接

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0000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2月28日

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工投立恒工业广场B-7栋1-4层

投标费率:46.58%

质量:合格

工期:3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 余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徐新智  联系电话:0551-66220393

公示期: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0551-6622038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53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