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大道改造工程(杭埠路-将军岭路)保通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繁华大道改造工程杭埠路将军岭路保通工程EPC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境内
- 规模: 项目位于肥西县,本项目西起将军岭路(将军岭路以西约380m),东至杭埠路,改建全长约8.7公里,规划红线宽68米,为城市主干道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繁华大道改造工程(杭埠路-将军岭路)保通工程EPC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EGZ01527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繁华大道改造工程(杭埠路-将军岭路)保通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繁华大道改造工程(杭埠路
-将军岭路)保通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
项目名称:
繁华大道改造工程(杭埠路
-将军岭路)保通工程EPC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EGZ015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开标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繁华大道改造工程(杭埠路
-将军岭路)保通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
72号;安徽省淮北市南黎路90号;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零伍佰壹拾捌万玖仟叁佰肆拾肆元整(
105189344.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西矿街
130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零伍佰叁拾伍万陆仟玖佰肆拾元整(
10535694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文一名门御府
S1商铺三楼;上海市江场三路278号;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8号设计大厦;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2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零伍佰肆拾叁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
10543312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45号;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零伍佰陆拾万零柒佰壹拾陆元整(¥
105600716.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华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
1号;郑州市二七区二七路200号1号楼17层6号;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10号海创梦中心七层-十二层办公,三层358-363号、365号-368号商铺,一层132、133、135、136-2号房
投标报价:人民币
玖仟叁佰壹拾捌万叁仟叁佰柒拾陆元整(
93183376.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肥西大桃花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振宁路肥西农商行
20楼
联系人
:蒋工
联系方式:
0551-6889797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号楼2楼
项目负责人:朱启杭
联系电话
:0551-68825056
公示期: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7月3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人:朱启杭,联系电话:0551-6882505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