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报告、勘察报告编制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4-07-24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报告勘察报告编制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报告、勘察报告编制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IFABZ01031 2.3项目概况:茨淮新河治理工程涉及蚌埠市怀远县,淮南市凤台县、潘集区,亳州市利辛县、蒙城县,阜阳市颍东区、颍泉区等7个县(区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7-30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报告、勘察报告编制

20240724
原文链接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报告、勘察报告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报告、勘察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 2024IFABZ010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5月20日

开标日期: 2024年7月23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 2588号、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投标报价(费率):项目批复相应阶段总 (勘察)设计费的85%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勘察)甲级

服务期: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初步设计、勘察阶段: 60天,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审,技术审查后10天内完成报批稿;施工图设计阶段:7天(项目开始施工7日前完成);其它服务周期满足招标人和项目管理需要。

项目经理:赵永刚

证书(编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13110221)、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0004492)

企业业绩: 1.池河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设、施工图勘测设计项目;2.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3.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勘察设计;4.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

项目经理业绩: 1.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勘测设计;2.池河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设、施工图勘测设计项目;3.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勘察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 27号、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6号

投标报价(费率):项目批复相应阶段总 (勘察)设计费的85%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勘察)甲级

服务期: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初步设计、勘察阶段: 60天,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审,技术审查后10天内完成报批稿;施工图设计阶段:7天(项目开始施工7日前完成);其它服务周期满足招标人和项目管理需要。

项目经理:曹骏

证书(编号):教授级高工(黔高 200001322)、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0006585)

企业业绩: 1.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2.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3.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金珠水库工程勘察设计;4.道真县关坝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经理业绩: 1.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2.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金珠水库工程勘察设计;3.道真县关坝水库工程勘察设计;4.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否决投标情况:无。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嘉和路 263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 0552-864124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金晨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 5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551-65775638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1-62128385。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 0551-65775638

安徽省金晨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