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街头游园项目(一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瑶海区发布时间:2025-03-07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瑶海区街头游园项目一期施工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 规模: 该项目位于合肥市瑶海区,包括丰乐亭路与半塔路交口西北角、临泉东路与半塔北路交口恒大城西南角两个地块,项目建设总面积为6963平方米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瑶海区街头游园项目(一期)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YYGZ00018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将两个地块建设为两个街头景观游园,包括新建休闲广场、儿童活动场地、健身活动场地、绿道、铺装园路、绿化工程,配套市政建设给排水和照明及相关服务设施,以及丰乐亭路与半塔路交口西北角游园配建1间公厕,建筑面积135.52平方米等 2.7合同估算价:560.0万元 2.8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合肥市瑶海区,包括丰乐亭路与半塔路交口西北角、临泉东路与半塔北路交口恒大城西南角两个地块,项目建设总面积为6963平方米 ; 将两个地块建设为两个街头景观游园,包括新建休闲广场、儿童活动场地、健身活动场地、绿道、铺装园路、绿化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和照明及相关服务设施,以及丰乐亭路与半塔路交口西北角游园配建1间公厕,建筑面积135.52平方米等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瑶海区街头游园项目(一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307
原文链接

瑶海区街头游园项目(一期)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瑶海区街头游园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编号: 2025AYYGZ00018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5年03月07日

瑶海区街头游园项目(一期)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合肥中辉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富邻广场科研2号楼410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肆佰肆拾柒万捌仟零陆拾柒元伍角陆分(¥4478067.56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中安政楷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北城大道(原东方大道)交口创智天地A14#楼

投标报价: 人民币肆佰肆拾柒万柒仟陆佰壹拾肆元伍角伍分(¥4477614.55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 合肥市瑶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街道长江东路593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 0551-642005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项目负责人: 钟工

联系电话 :0551-64498360

公示期: 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联系电话:0551-6449836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贾工,联系电话:0551-6449790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