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汽车后市场项目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包河区发布时间:2024-10-22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包河区汽车后市场项目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
  • 规模: 包河经开区汽车后市场项目主要位于北至哈尔滨路,西至长白山路,南至长春街,东至天津路,总占地面积约147.1亩,主要建设汽车装饰中心、钣金喷漆中心、汽车品牌营销旗舰店、地下车库、生活配套、室外附属工程及包河国际汽车城周边环境提升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汽车后市场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00073 2.3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BBBZ00073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建设规模:包河经开区汽车后市场项目主要位于北至哈尔滨路,西至长白山路,南至长春街,东至天津路,总占地面积约147.1亩,主要建设汽车装饰中心、钣金喷漆中心、汽车品牌营销旗舰店、地下车库、生活配套、室外附属工程及包河国际汽车城周边环境提升等 ; 本项目为产业园区建设,此次设计招标内容为从总体概念方案设计到完成部分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设计、详细性规划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绿建评审、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设计)、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施工及验收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含深基坑支护)、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标志标牌等设计;室外总体及管线综合、景观绿化、附属用房等附属配套工程设计,项目各单体的透视图、鸟瞰图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包河区汽车后市场项目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1022
原文链接

包河区汽车后市场项目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汽车后市场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0007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包河区汽车后市场项目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11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

联系人: 黄龙

联系方式:637739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  联系电话:0551-66220391

公示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0551-6622038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53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