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意田园钟油坊民宿建设运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瑶海区发布时间:2025-01-20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青年创意田园钟油坊民宿建设运营一体化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规模: 青年创意田园钟油坊民宿项目占地面积3486平方米,本次改造及装修建筑面积约为5111㎡,由2个建筑组团(s12、s13)构成,共60间客房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青年创意田园钟油坊民宿建设运营一体化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YYGZ0010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本项目采取EPCO模式,中标人须要完成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3)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 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年创意田园钟油坊民宿建设运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120
原文链接

青年创意田园钟油坊民宿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青年创意田园钟油坊民宿建设运营一体化

项目编号: 2024AYYGZ00109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5年01月20日

青年创意田园钟油坊民宿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正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安兴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小满稻梦空间旅游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区块经济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7-43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柒佰捌拾陆万伍仟柒佰肆拾元整(¥7865740.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中安致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朝合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沛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柘皋镇巢庙路北(搬运站)1幢103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柒佰陆拾伍万元整(¥7650000.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 合肥东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街道明光路1号

联系人 :朱海松

联系方式: 0551-646913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项目负责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551-64498664

公示期: 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联系电话:0551-6449866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贾工,联系电话:0551-6449790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