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庄墓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7-01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丰县庄墓100MW2h储能电站项目
  • 项目地址: 本项目场址位于长丰县庄墓镇,位于庄墓220KV变电站东北方向,距离约200m,距离G206合淮路约500m,项目总占地约27亩
  • 规模: 本项目储能容量为100MW/200MWh,储能设备布置在站区的北侧,拟采用20组5MW/10MWh储能单元,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及综合楼,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庄墓变(直线距离约200米),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接入批复为准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庄墓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FGZ01280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及场区、110kV储能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通信工程、110kV送出线路、综合楼、辅助用房、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测试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与临时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工程、以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投产运行所必需的项目管理、工程保险、工程检测试验、协调工作、临建(含用临时用地)、消防验收、青苗补偿、专项报告编制、培训等,具体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庄墓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01
原文链接

长丰县庄墓 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庄墓 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

项目编号 :2025AFFGZ0128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 5 06 05

开标日期 : 2025年0 6 30

长丰县庄墓 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一 中标候选人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 426号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柒佰玖拾叁万伍仟肆佰贰拾肆元整(小写 137935424.00元)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 中标候选人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16号 联合体成员:山西示范区创业街 29号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捌佰零肆万陆仟零玖元柒角(小写 138046009.70元)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备注 说明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施工( EPC)

人:长丰皖能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六楼

编: 231131

人:陈工

话: 1322585097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 27号

编: 230031

人:曹超、王宏源

话: 13856908747、15956962711

公示期: 202 5 07 01 日至 202 5 07 04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 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 27号, 联系人 :曹工 联系电话: 1385690874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202 5 07 01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