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业要素大市场建设项目EPC(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涡阳县农业要素大市场建设项目EPC评定分离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涡阳县农业要素大市场建设项目EPC(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涡阳县农业要素大市场建设项目
EPC(
评定分离
)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
项目名称
:涡阳县农业要素大市场建设项目
EPC
招标项目编号:
2025DFWGZ01499/JG2025-09-1051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
5
年
7
月
1
日
开标日期
:
202
5
年
7
月
22
日
涡阳县农业要素大市场建设项目
EPC
评标工作已结束,
中
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
(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的拼音首字母排序公示中标候选人,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第二个字拼音首字母排序,依次类推;所有字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排序
):
中
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涡河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和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涡阳县乐行路与天静宫路交叉口往北
300米、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投标报价
91.6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投标报价0.7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
6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
中
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和安徽省城市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酒城大道与神农大道交叉口向北
100米路西、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凤凰帝豪商办楼807室。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投标报价
92.2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投标报价0.78%。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
6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
中
标候选人名称: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和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涡阳县城关镇乐行路北侧、
S202线西侧5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4410-21房间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投标报价
91.9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投标报价0.81%。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
6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涡阳县南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经济开发区天静宫路
188号
联系人:魏经理
电话:
19965987799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联系人:于四全、
刘畅
电话:
0551-
66061482
、
13965040189
公示期
:202
5
年
7月24
日至
202
5
年
7
月
28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
以
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向阳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联系电话:
0558-721017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
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及
评标情况一览表
涡阳县南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
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