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7-21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 项目地址: 肥西县2.6建设规模: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
  • 规模: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为《国家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中G42上海至成都高速公路的并行线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徽省高速公网“五纵十横”总体布局中“横六”重要路段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AGZ01133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AGZ011332.5建设地点:肥西县2.6建设规模: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为《国家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中G42上海至成都高速公路的并行线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徽省高速公网“五纵十横”总体布局中“横六”重要路段 ; 本次招标范围为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项目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包含施工、交验、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25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21
原文链接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AGZ0146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7月18日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择正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窑湾路6号16幢1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伍佰叁拾柒万捌仟壹佰柒拾叁元玖角陆分(35378173.96 元)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工期:13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交投合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森林大道和紫蓬路交叉口紫蓬镇政府国土所

联系人: 徐工

联系方式:0551-666895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晓举  联系电话:0551-66223271;66223831

公示期: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