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告牌维修工程项目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7-03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20256年广告牌维修工程项目01标段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09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告牌维修工程项目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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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广告牌维修工程项目01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广告牌维修工程项目01标段 (项目编号: 2025DFAGZ01306-1/JG2025-03-0857/01 )评标工作已于 202 5 7 1 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0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锦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茂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锦斌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 (元)

大写:贰佰柒拾捌万叁仟叁佰捌拾玖元叁角伍分(小写: 2783389.35元)

大写:贰佰柒拾玖万零贰佰捌拾柒元肆角陆分(小写: 2790287.46元)

大写:贰佰柒拾陆万贰仟陆佰玖拾伍元整(小写: 2762695.0 0 元)

质量目标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无安全责任事故

无安全责任事故

承诺工期

540 日历天

540 日历天

540 日历天

投标人业绩

1、 哈工机器人智能制造项目

2、 安徽万民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新建项目

3、泾县昌桥乡农民创业园产业项目-3#、4#、5#厂房工程。

1、华阳镇溪马村绿色食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一期);

2、洪林镇地方优质鸡养殖场鸡舍建设项目;

3、孙埠镇建国村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 年产 3万吨工业产品项目

2、 年产 2万吨工程机械结构件项目

3、年产1万套曲线落煤管、无动力除尘导料槽、除

尘器项目。

项目经理

姓名

陈维民

王群

王帅

执业证书

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专业)

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专业)

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编号

234212103721

234212125441

234151568087

二、否决投标情况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8栋2楼

联系人:李工

话: 0551-653711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A座1207室

联系人:曹智、李壮状

话: 18130315528/0551-66061385、0551-66061378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 0551-63629541

四、公示期: 202 5 7 3 日至 202 5 7 7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投诉,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平湖路98号,电话:0551-63629541。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人: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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