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科大硅谷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9-08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科大硅谷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
  • 规模: 科大硅谷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南区占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包含D1厂房(9层)、D2厂房(22层)、E1配套中心(5层)、E2宿舍(9层)、地下室、室外、绿化等工程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科大硅谷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GGZ0186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设计部分:(1)根据原设计单位装配式建筑设计,进行构件图深化;(2)拆分图经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同意后可进行局部优化,优化的拆分图须配合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3)构件正式生产前,深化构件图须经原设计单位审核确认;(4)负责完成合肥市住建部门相关产业化论证;(5)装配式深化设计方案可在现有装配式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合肥市装配式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经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同意后进行局部调整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高新区科大硅谷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50908
原文链接

合肥高新区科大硅谷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科大硅谷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2025AFGGZ0186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 8 15

开标日期: 2025年0 9 05

合肥高新区科大硅谷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百川社区阜阳北路西侧 6号北城综合服务中心9层

投标报价: 人民币叁亿柒仟零肆拾陆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捌角叁分( 370467760.83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850 日历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建工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和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

投标报价: 人民币叁亿陆仟玖佰肆拾陆万陆仟零柒元叁角捌分( 369466007.3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850 日历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武汉市关山路 552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叁亿陆仟玖佰伍拾叁万壹仟柒佰玖拾元贰角叁分( 369531790.23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850 日历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号3号楼A-7943室(集群注册)

投标报价: 人民币叁亿陆仟玖佰陆拾壹万玖仟陆佰柒拾柒元捌角贰分( 369619677.82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850 日历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 222号创新广场A座12层

投标报价: 人民币叁亿柒仟零壹拾肆万玖仟捌佰捌拾肆元零贰分( 370149884.02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850 日历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 2221号

联系人:庄工

联系方式: 0551-653936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760号

项目负责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551-65865033

公示期: 2025年0 9 08 日至 2025年0 9 1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760号创新公寓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01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65865033。

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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