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4年度锦绣花园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岗湾街道9个老旧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江县发布时间:2024-07-23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庐江县2024年度锦绣花园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岗湾街道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岗湾街道
  • 规模: 庐江县2024年度锦绣花园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岗湾街道9个小区)工程沥青路面,雨水管网、成品门卫,道闸,监控,照明,树池,绿化,小区铭牌,楼道、围墙粉刷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2024年度锦绣花园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岗湾街道9个老旧小区)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27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庐江县2024年度锦绣花园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岗湾街道9个小区)工程沥青路面,雨水管网、成品门卫,道闸,监控,照明,树池,绿化,小区铭牌,楼道、围墙粉刷等,具体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江县2024年度锦绣花园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岗湾街道9个老旧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723
原文链接

庐江县 2024年度锦绣花园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岗湾街道9个老旧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 2024年度锦绣花园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岗湾街道9个老旧小区)

招标项目编号: 2024ANNGZ0027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开标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庐江县 2024年度锦绣花园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岗湾街道9个老旧小区)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佳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老院社区黄庄组 1号;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5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伍万零柒佰贰拾伍元伍角伍分( 25450725.55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乾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琨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山镇府前路 9号;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香堤北路9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伍万壹仟壹佰捌拾捌元伍角伍分( 25451188.55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裕安路 688号;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9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伍万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柒角壹分( 25451375.71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岗湾街道办事处、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岗湾街道文明路 66号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方式: 0551-825651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 0551-87011305

公示期: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551-8701130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