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项目
- 项目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蒙城北路和龙湖北路交口东北角
- 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9875.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624.90㎡,地下建筑面积4251.00㎡,包括1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层公共建筑,地上主体建筑为5层,地上建筑面积约5935㎡,建筑高度为21.9米)、1栋便民中心(多层公共建筑,地上主体建筑为2层,地上建筑面积为4201.60㎡,建筑高度为21.2米)、1栋社区服务文体活动站(多层公共建筑,地上主体建筑为4层,地上建筑面积为5488.30㎡(含附属用房547.80㎡),建筑高度为23米)以及地下室(负一层层高为5.4米,总建筑面积4251.00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GZ5005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GZ50055 2.5建设地点:长丰县双墩镇蒙城北路和龙湖北路交口东北角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9875.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624.90㎡,地下建筑面积4251.00㎡,包括1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层公共建筑,地上主体建筑为5层,地上建筑面积约5935㎡,建筑高度为21.9米)、1栋便民中心(多层公共建筑,地上主体建筑为2层,地上建筑面积为4201.60㎡,建筑高度为21.2米)、1栋社区服务文体活动站(多层公共建筑,地上主体建筑为4层,地上建筑面积为5488.30㎡(含附属用房547.80㎡),建筑高度为23米)以及地下室(负一层层高为5.4米,总建筑面积4251.00 ;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单体及配套工程土建、安装、电梯、装饰装修、幕墙、暖通、消防、智能化、室外道排、安防、景观、绿化、铺装等全部工程以及后期涉及的需要深化设计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提出的其他深化设计要求、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等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开展限额设计)、施工配合及服务、设计报建配合、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等项目设计所需相关咨询评价设计、申报及评审等工作,所有成果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工作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项目中 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CCGZ5005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5年 12 月 30 日
开标日期: 202 6 年 01 月 21 日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兴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和 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和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罗塘镇人民政府,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建设路 54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57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仟肆佰贰拾壹万陆仟零捌拾捌元零叁分 ( 64216088.03元)
质量:合格
工期: 42 0日历天
备注 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和 垣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和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濛河路 1号S1栋371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皋路19号,郑州市金水路103号院1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仟肆佰壹拾叁万零贰佰捌拾壹元零陆分 ( 64130281.06元)
质量:合格
工期: 42 0日历天
备注 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淮南北路与魏武路交口向南 400米
联系人: 凌小东
联系方式: 0551-627289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项目负责人: 俞凡
联系电话 : 0551- 6272197 5
公示期: 202 6 年 01 月 22 日至 202 6 年 0 1 月 26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 ,联系人: 王工 , 联系电话 : 0551-62723383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 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 6 年 0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