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下塘镇雨污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长丰县下塘镇雨污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塘镇污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
- 规模: 1)下塘区域范围内排水管网测绘、排査、疏通、检测、评估以及物探工作,项目成果用于长丰县下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6万吨/天,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实施4万吨/天,二期工程实施2万吨/天,本次实施范围:设备部分按照一期工程实施,土建部分按照6万吨/天实施,本次新建构筑物主要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初沉池、调节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加药间、臭氧制备间、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等,根据后期尾水的使用用途,需要深化处理工艺,具体以论证成果为准;(3)下塘镇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整治工程,工程拟新建7.5公里雨水管网,修复改造12.8公里雨水管网;新建12.2公里污水管网,修复改造18.7公里污水管网;最大管径d2200mm;新建污水泵站8座,新建雨水泵站4座,改造雨污水附属设施如检查井456座、更换雨污水井盖260个、雨水篦子375个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雨污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BZ0007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本项目主要对实施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管网排查检测、施工、竣工合格、验收移交、质保期满为止的全过程,前期已安排检测单位对范围内的管网进行视频检测,并要求设计单位对发现的雨污混接、管道缺陷等问题进行针对性设计,对需要整改和修复或新建,改正错接、漏接部分的提出设计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针对性整改,最终实现雨水接入雨水管,污水接入污水管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6-30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下塘镇雨污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下塘镇雨污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下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雨污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下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CCBZ0007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开标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长丰县下塘镇雨污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下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
528弄1118号
投标报价:
0.6%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
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保修期满回访合格止(建设周期约
36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
选人名称:天津华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9号
投标报价:
0.6%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保修期满回访合格止(建设周期约
36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北城汇能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
s2幢101室
联系人:严伟
联系方式:
0551-6669218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
0551-62721976、0551
-62721974
公示期:
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长丰县公
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
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
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