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湖镇谋划项目库前期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发布时间:2026-03-05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丰县水湖镇谋划项目库前期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
  • 规模: 现有项目库总体包括房建、市政两大类,如老旧小区改造(层高不超过18层,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0000㎡)、工业园区提升改造(多层厂房)等,工程投资约30000万元;道路改造(包括城市主干道、支路等)等项目,工程投资约30000万元,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宏观政策(两重两新、长江流域、部门专项以及其他支持政策等),以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资金申请为目标,对现有水湖镇建设项目库进行全面梳理诊断,根据镇区发展,动态谋划补充项目,最终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并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及要求进行项目谋划咨询、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等以及配合申报各类上级资金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谋划项目库前期设计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CCBZ5001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CCBZ50019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 2.6建设规模:现有项目库总体包括房建、市政两大类,如老旧小区改造(层高不超过18层,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0000㎡)、工业园区提升改造(多层厂房)等,工程投资约30000万元;道路改造(包括城市主干道、支路等)等项目,工程投资约30000万元,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宏观政策(两重两新、长江流域、部门专项以及其他支持政策等),以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资金申请为目标,对现有水湖镇建设项目库进行全面梳理诊断,根据镇区发展,动态谋划补充项目,最终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并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及要求进行项目谋划咨询、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等以及配合申报各类上级资金等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工程量模拟清单、地勘、测绘、相关文本制作及装订、实施阶段所有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一切事务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水湖镇谋划项目库前期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05
原文链接

长丰县水湖镇谋划项目库前期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长丰县水湖镇谋划项目库前期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 2026ACCBZ500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6 0 2 12

开标日期: 202 6 03 05

长丰县水湖镇谋划项目库前期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 1008号

投标报价: 76.80%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个日历天(可根据服务情况延期,最长不超过730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及结算审核完成止(建设周期暂定1000个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备注说明 :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青年路与唐安路交口南侧设计创意产业园 3#楼 / 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 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

投标报价: 76.80%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个日历天(可根据服务情况延期,最长不超过730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及结算审核完成止(建设周期暂定1000个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 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 长丰县水 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

联系人:贺海松

联系方式: 0551-655302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 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公示期: 202 6 0 3 05 日至 202 6 0 3 0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 ,联系人: 工,联系电话: 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 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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