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项目2标段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2.6建设规模:改扩建飞龙路污水泵站及进出水管线建设,原址改扩建飞龙路污水泵站,规模11.5万t/d,进水管为重力流污水管,DN1600球墨铸铁管顶管长度约25m
- 规模: 改扩建飞龙路污水泵站及进出水管线建设,原址改扩建飞龙路污水泵站,规模11.5万t/d,进水管为重力流污水管,DN1600球墨铸铁管顶管长度约25m;出水管为压力流污水管和重力流污水管,其中DN1500球墨铸铁管顶管约0.6km,DN600-DN1500球墨铸铁管明挖敷设约2.8km,DN1800球墨铸铁管顶管约0.7km,DN1800球墨铸铁管明挖敷设约55m,d2000钢筋混凝土管明挖敷设约41m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项目2标段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0873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GZ008732.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2.6建设规模:改扩建飞龙路污水泵站及进出水管线建设,原址改扩建飞龙路污水泵站,规模11.5万t/d,进水管为重力流污水管,DN1600球墨铸铁管顶管长度约25m;出水管为压力流污水管和重力流污水管,其中DN1500球墨铸铁管顶管约0.6km,DN600-DN1500球墨铸铁管明挖敷设约2.8km,DN1800球墨铸铁管顶管约0.7km,DN1800球墨铸铁管明挖敷设约55m,d2000钢筋混凝土管明挖敷设约41m ; 拟招标确定一家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从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涉及开工准备、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调试、外电施工、闭水/闭气试验、单项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移交结算、决算审计等全过程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5-22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项目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087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5月13日
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项目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仟玖佰壹拾贰万肆仟贰佰壹拾贰元零壹分(59124212.0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仟玖佰壹拾贰万肆仟贰佰壹拾贰元零壹分(59124212.0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3层309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仟玖佰壹拾贰万肆仟贰佰壹拾贰元零壹分(59124212.0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644228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李长森 联系电话:0551-66223200;66223831
公示期: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