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塘连接线工程(新城路、青杨路)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下塘连接线工程新城路青杨路施工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 规模: 下塘连接线工程(新城路、青杨路)项目包含滁合周高速下塘连接线新城路段(蒙城北路-铁路)建设工程,起点位于蒙城北路,向东经古镇路,终点与涉铁工程范围顺接,道路全长约1.8公里,按照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部分路段兼具市政功能,路基宽度为34.5-40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青杨路(蒙城北路-新民路)改造工程,起点位于蒙城北路,向东经古镇路终点位于新民路,项目全长约1.7公里,按照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部分路段兼具市政功能,路基宽度为32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下塘连接线工程(新城路、青杨路)施工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FCGZ5015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CGZ50154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2.6建设规模:下塘连接线工程(新城路、青杨路)项目包含滁合周高速下塘连接线新城路段(蒙城北路-铁路)建设工程,起点位于蒙城北路,向东经古镇路,终点与涉铁工程范围顺接,道路全长约1.8公里,按照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部分路段兼具市政功能,路基宽度为34.5-40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青杨路(蒙城北路-新民路)改造工程,起点位于蒙城北路,向东经古镇路终点位于新民路,项目全长约1.7公里,按照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部分路段兼具市政功能,路基宽度为32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下塘连接线工程(新城路、青杨路)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下塘连接线工程 (新城路、青杨路)施工项目中标 候选人公示 ( 评定分离 )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下塘连接线工程 (新城路、青杨路)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6AFCGZ5015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6 年 02 月 28 日
开标日期 : 202 6 年 03 月 24 日
下塘连接线工程 (新城路、青杨路)施工项目中标 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 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 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3层309室,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罗塘乡司法大厅二楼
投标报价: 人民币捌仟肆佰壹拾伍万玖仟贰佰零贰元零壹分( 84159202.01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3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昆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蒙城路西侧北城世纪城 (B2)国徽苑33 幢2401室,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17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捌仟玖佰壹拾柒万陆仟肆佰贰拾捌元肆角捌分( 89176428.48 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3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45号,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奥青城二期B26栋103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捌仟贰佰贰拾陆万叁仟叁佰肆拾柒元伍角玖分( 82263347.59 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3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
联系人: 孙学敏
联系方式: 0551-6668279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项目负责人: 俞凡
联系电话 : 0551-62721975
公示期: 202 6 年 03 月 25 日至 202 6 年 03 月 30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长丰 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 中心北楼 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 , 联系人: 王工 , 联系电话 : 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 年 03 月 25 日